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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火车票有座无座同样价,法律硕士状告铁道部

发表于2008-04-07
火车票有座无座同样价,法律硕士状告铁道部(独家报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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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:愚公移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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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本报讯,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向利民认为铁路“火车票有座无座同样价”构成侵权,于2008年3月15日把武汉铁路局、铁道部告上法庭。武汉铁路运输法院于2008年4月2日对此案正式立案。 此案将于2008年5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。

 据悉,向利民于2008年3月12日乘K523次列车从武昌到南平。当日,向利民从火车站买到的是K523“无座”车票。向利民发现,虽然火车站出售的是“无座”车票,但该车票的价格却和有座火车票是一样的。向利民认为,“无座”乘客既然支付了同等的票价款,就应该享受到与票价对应的同等服务待遇。铁路部门收取“无座”乘客同样的票价却不能提供与票价对应的同等服务待遇,构成对乘客“公平待遇权”的侵犯。 

     据向利民称,此次公益诉讼的目的是要唤醒广大旅客消费者的维权意识,推动铁路部门票价改革。向利民同时也表示,此次公益诉讼要在“儿子审老子”的审判格局下取得胜诉几乎不太可能。因为我国铁路运输法院在财政、人事等都隶属于铁路部门。当记者问到为什么“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”时,向利民淡淡一笑后称,“法律工作者应该做点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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